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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申请被拒绝以后,申请人常常希望知道被拒签的原因。按照规定,个别个案具体拒签的原因不可以公布。但具有以下几种情形或有此嫌疑者一般不予发给签证,仅供各位申请人参考。 ○ 申请人所持护照非真实且有效的 ○ 申请内容不真实的 ○ 曾被判一年以上徒刑的 ○ 曾涉及毒品,大麻,兴奋剂,卖淫等犯罪活动的 ○ 在日非法滞留被强制遣返后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 ○ 赴日目的与入国管理法规中规定的“被许可之活动”不相符的 ○ 赴日目的与入国管理法中关于入境许可的相关法令不相符的 ○ 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损害日本国利益或公共利益之活动的 另外,签证申请被拒绝后,原则上在被拒签后6个月以内不得以相同目的再次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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