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安全主任培训
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和《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规范安全主任及生产经
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培训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我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水平,更好地适应目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我中心拟在全省范围内举办本年度安全主
任培训。
一、培训对象
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
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安全生产
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根据《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按以下规定配备安
全主任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矿山、建筑施工安装单位和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单位,必须聘任不少于一名专职安全主任,其他经营单位必须聘任不少于一名专职或者
兼职的安全主任或者委托安全主任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从业人员 300 人以
上 ( 含 300 人 ) 至 500 人以下的矿山、建筑施工安装单位和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
位,必须聘任不少于二名专职安全主任,其他经营单位必须聘任不少于一名专职安全主
任;从业人员 500 人至 1000 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不少于从业人员人数的千分之四
的比例聘任不少于二名专职安全主任 ; 从业人员超过 1000 人的生产经营单位,超过部分
按不少于从业人员人数的千分之二的比例加聘安全主任。
对于不按规定聘任安全主任,又不积极参加培训的,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参加安全主任培训报名条件
凡身体健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初级安全主任资格培训 ;
( 一 ) 具有高中 ( 或同等 ) 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三年 ;
( 二 ) 具有大专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二年 ;
( 三 ) 具有安全工程专业 ( 含相近专业,下同 ) 大专以上的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一
年。
三、培训课程:
- 1、 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与法规 2 、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安全管理实务及伤亡事故
管理;
- 3 、电气安全技术、 4 、机械安全技术 5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等 8 门课程。
教学特色:
a) 授课师资全部是由既具有实操经验,又具备丰富的授课经验的师资主讲。
b) 周未授课,有充足的课后复习时间,并有老师辅导答疑。
上课时间 :
星期六或星期日上课每天上课时间上午 9 : 00—12 : 00 ,下午 14 : 00—17 : 00 。
开课时间 : 2009年3月15日
报名要求: 身份证复印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复印件一份大一寸彩照证件相 4 张;
小一寸彩色相片 2 张
收费标准: 报名费 20 元 / 人 ; 学费 680 元 / 人。
证书颁发: 考试通过,颁发《广东省安全主任》证书,
报名地址: 暨南大学苏州苑八栋201(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0号201)
电话热线:020-62201680 020-6220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