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置业法规

香港进修移民:香港非本地学生毕业后留港安排

2017-3-30   海外置业法规

IANG签证

 

►非本地毕业生是指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本地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而设。

 

►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内向入境事务处递交在港就业申请,属于应届非本地毕业生类别。

 

►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后递交回港就业申请,则属于回港非本地毕业生类别。

 

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无需在提出申请时已觅得工作。他们只需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便可留港12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有意申请留港工作尚未取得毕业证明的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以便等待成绩公布。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但仍未获颁授毕业证书,他们可根据院校发出的毕业证明文件提出申请。

 

延长逗留期限续签

 

可在IANG签证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申请延长逗留期限。在提出申请时,非本地毕业生均需已获得聘用,而受聘从事的工作须经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及其薪酬福利条件亦须达到市场水平。申请如获批准,申请人通常会以12个月的模式获准在港逗留,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在获准逗留的期间可自由从事及转换工作,无需事先取得入境处处长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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