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心对办学的管理精神,为保障学员与中心双方的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转班规定(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学员确因各种情况变化,不能就读所选班级,应于及时到中心招生处办理转班手续。
(1) 在第一时间内退回原学员证;
(2) 扣除原所选班级课程内已正常进行的课时费(以开课日起老师授课为准),补足差价。
(3) 插班生转班需扣除原所选班级课程内自插入时间起计算已行的课时费,补足差价。
延期就读(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学员确因自身原因,需要延期就读所选课程,应于第一时间内到本中心招生处办理延期手续并退回原学员证。根据中心安排直接办理登记或注册报名手续。(需办延期的学员在延转下一期班级时,应补足已学课时的课时费;不愿补差额的学员,应扣去前一班级的课时,插入下一个班级续读,办理插班续读手续在续读前一天办理,如此班已报满,则不给予办理手续。)
插班就读
一. 插入培训班的学员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1) 开学日起1周内,学费全额收取;
(2) 开学日起1周后,扣除已上的课时费(应扣课时费从上课起计算)。
二. 对插入全日制培训班的学员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1) 开学日起3天内(含3天),学费全额收取;
(2) 开学日起3日后扣除已上的课时费(应扣课时费从第四天起计算),收取剩余学费及书杂费。
注:所有寒假及暑假课程从正常开课日起课程进行50%后不予办理转班或延期手续;办理过转班或延期的课程概不退费且不得再次转班或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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