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评估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简称学科目录)对全国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开展整体水平评估。学科评估也是学位中心以第三方方式开展的非行政性、服务性评估项目,2002年首次开展,截至2017年完成了四轮。

第四轮评估结果根据“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排位前70%的学科分为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

在第四轮评估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以21个A+的一级学科领跑,浙江大学、人民大学、中科大分别以11个、9个、7个A+一级学科紧随其后。

此外,中国农业大学拥有6个A+一级学科,复旦大学、东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各有5个A+一级学科。

不将SCI、ESI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

第五轮学科评估的鲜明特色是,要破除“五唯”的痼疾。

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

方案指出,要注重多元评价,采取多维方法。评价教师不唯学历和职称,不设置人才“帽子”指标,避免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

评价科研水平不唯论文和奖项,设置“代表性学术著作”“专利转化”“新药研发”等指标,进行多维度科研成效评价。

评价学术论文聚焦标志性学术成果,采用“计量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中国期刊与国外期刊相结合”的“代表作评价”方法,淡化论文收录数和引用率,不将SCI、ESI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规定代表作中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中国期刊论文,突出标志性学术成果的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

要充分运用基于定量数据和客观证据的专家融合评价方法,坚持代表性成果专家评价与高水平成果定量评价相结合。

           

(第五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框架)

有效抑制人才无序流动

学位中心负责人指出,学科评估鼓励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在抑制人才无序流动方面采取了如下“组合拳”。

一是评价教师队伍继续沿用“队伍结构质量和代表性骨干教师相结合”的评价方法,按学科方向列举代表性骨干教师,不设置填写人才“帽子”称号栏目,不统计人才“帽子”数量,扭转过度看重“帽子”的不良倾向。

二是教师成果严格按产权单位认定、不随人走,对于引进人才在原单位取得的成果,不在新单位统计使用。

三是强化教师以教书育人为首要职责的评价导向,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和指导研究生情况作为重要观测点,引导教师潜心教学、全心育人,避免产生通过大规模聘用“专职科研人员”专攻科研指标、忽视人才培养的不良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