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四川大学计算机学院发布公告,对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25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公告称,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以及《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研〔2017〕66号)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经学校授权由分管副校长主持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因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25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大学法学院也发布公告,对因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28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澎湃新闻注意到,《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中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为该校允许研究生在校学习的最长期限(含延期、休学在内)。研究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位不得超过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若教指委另有规定,则按相关文件执行;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

就“未在规定学习年限完成学业”问题,此前多所高校已有类似处理。。

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今年10月20日在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对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示》。公布的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共有52人,其中入学时间最早的一人为2002年入学,已经“读博”18年之久。此外,2003年入学,“读博”17年的还有2人。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10月20日也在官网公布了一则《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给予退学处理的公告》,公告所附的《2020年10月拟清退硕士研究生名单》共涉及56人,其中8人入学时间为2011年,已入校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