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成功案例2012年6月金先生美国移民I-526获批

2012年6月金先生美国移民I-526获批
发布时间:2017-6-19 作者:仁和出国阅读:

关键词:
摘 要:

心仪项目已久 抓住二期机遇稳拿绿卡

申请人:金先生

身  份:私企业主

项  目:美国投资移民

特  点:以企业借款作为投资款项来源

背景信息:

金先生是东莞某私营企业业主,金先生夫妇共同拥有该企业,出于对更高生活质量的需求,金先生夫妇希望通过投资移民的方式前往美国定居生活。

金先生夫妇原计划投资EB-5阿拉巴马州一期项目,但由于在其进行投资款项准备的过程中,该项目EB-5投资名额迅速售罄,金先生夫妇遗憾地与该项目失之交臂。

难易分析:

申请人名下企业经营情况较好,个人经历也很简单,现金流充足。

另外,申请人之前已有明确的投资移民倾向,对于移民流程较为熟悉,文件准备过程就变得很顺利。

解决方案:

鉴于申请人之前已属意某具体项目,仁和海外的移民专家团队决定为金先生准备该项目的二期投资项目。

申请人的太太同时也是申请人名下企业的财务经理,申请人日常收入都由其太太管理,有鉴于此,我们在将申请人作为主申请人的同时,又以申请人名下企业的企业借款作为金先生EB-5投资款的来源。

申请结果:

2012年2月递交申请,2012年6月获得美国移民局批准(简称:I-526批准),2012年9月广领馆面试,当场通过,2012年11月登陆美国。

雅绮面对面:

在美国EB-5投资移民过程中,有一个至关重要的步骤,即申请人应证明其EB-5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在个人相关收入解释性材料不太容易组织的情况下,借贷所取得的资金也是可以作为EB-5投资的合法资金使用的,只需要提供必要的借贷文件证明资金来源。


推荐房源More+
免费评估
私人订制您的出国服务及全球资产配置方案
粤ICP备07065547号-1 版权所有,翻版必究 返回首页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