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 要:
申请人:刘先生
身 份:公司股东
项 目:香港投资移民
特 点:家中一小孩香港出生,办理全家移民
申请过程:
2012-12-01 签约并开始准备材料 |
2012-12-20 递交文件至入境处 |
2013-02-15 收到入境处档案信 |
2013-07-09 委托代理人询问进展 |
2013-10-29 收到原则性批准 |
2014-02-04 在港完成投资 |
2014-02-21 收到正式批准 |
获批时间:14个月
背景信息:
刘先生是某公司股东,想办理香港移民。刘先生一家4四口,其中小女儿是在香港出生。刘先生想用理财产品、房产作为1000万港币的资产证明。
难易分析:
刚开始为客户制订资金定案的时候,我们发现客户的理财产品和房产净值虽满足了1000万港币的资产要求,但房产连带的抵押贷款较为复杂,如以房产申请可能会因资料繁杂而影响申请的审批速度;而其理财产品又不能满足前两年连续持有的要求;两份资产加起来增加了解释的难度,不利于申请;但申请人又不想提供公司的资产作为证明,因为要提交很多公司的证明文件。
解决方案:
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单一的资金方案更易获批;为顺利完成申请,在与申请人进行坦诚的沟通后,我们建议还是以公司的资产来做财产方面的证明,最后申请人同意了我们这个方案,圆满解决申请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