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 要:
申请人:梁先生
身 份:多家公司股东
项 目:香港定居
特 点:通过合并审计报表,简化并明晰化资产证明资料
梁先生经商多年,其名下有十多家公司,个人经济实力很雄厚,梁先生希望自己一家三口可以通过香港入境计划前往香港定居。
按照入境处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供过去两年持续拥有等值港币1000万元的资产证明,客人选择提供其名下公司作为资产证明。
申请人名下有十多家公司,资料较为繁复,申请人本人不知道具体应提供什么资料给移民官以证明自己在公司所占的净资产。
经过仁和专业顾问与申请人了解沟通,建议申请人提供母公司一家公司的合并审计报表,只用一家公司的审计报告则已涵盖了申请人名下所有公司的数据,清晰地向移民官证明了过往两年他个人所实际拥有的资产。并最终成功为申请人取得移民签证。
递交申请:2011年10月31日,档案编号:2011年12月5日,获批原则性批准:2012年5月30日,最终批准:201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