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 要:
申请人:曾先生
身 份:地产公司股东
项 目:加拿大投资移民
特 点:选择真实而简单的资产来源材料,规避不确定因素
曾先生,43岁,房地产开发商股东,该申请人于2003年成立房产开发公司,注册资本一千万。
投资资产是通过之前挂靠建筑工程公司所获得, 而申请人挂靠建筑工程公司期间的收入文件缺失。如何证明申请人一千万注册资本来源,成为此案的重点。
鉴于魁省投资移民对申请人的资金来源要求非常严格,我们在项目选择上,为申请人选择了条件相对比较宽松的联邦投资移民。
其次,在制作文件前,我们的律师文案团队对申请人在挂靠建筑工程公司期间完成的工程项目收入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与审核。
同时我们了解到此申请人在05年至10年期间,炒股也获得了相当丰厚的收益。通过充分了解后,我们的律师文案团队在充分结合申请人真实情况的前提下,为申请人准备了真实而又简单的资产来源说明。
2010年9月份获得了移民局批准,免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