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广东中大星城职业培训学校
乙方: 专业 校区
为体现我校对学员的高度负责精神,增强学员学习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学员结业后能顺利就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在广州、深圳、珠海等珠三角地区建立广泛的用人单位用人信息网络。
2、 甲方负责核实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招聘要求及岗位职责、福利待遇等相关事宜,并对学员提供必要的就业技能强化培训和指导,以提高学员就业成功率。
3、 甲方在学员结业前一个月开始推荐工作,结业后二个月结束推荐工作。
4、 甲方在安置上岗的学员实行“就业后续跟踪”服务,建立学员推荐就业档案。
5、 甲方为学员推荐工作单位专业对口,实习期间津贴及薪金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支付。
二、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按学员规定完成所学的专业课程,考取相应专业的认证证书和相应的专业结业证书;未受过学校的纪律处分,自学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交齐学杂费。
2、 乙方必须身体健康、衣装整洁、行为规范、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3、 乙方需备齐必需的求职资料、专业作品,小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和学历证件。
4、 乙方需备足外出面试费用,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交通费、生活费、食宿费等。
5、 乙方按照甲方安排和要求,根据自身素质能力、专业技能理论及实际操作经验,选择应聘职位薪金标准,面试时衣着得体,言行举止文明大方,守时守信,遵守秩序。
6、 乙方上岗后,如有违反国家法律、用人单位纪律或工作表现不佳,被辞退,或因损坏、丢失用人单位物品需赔偿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 推荐方式:
1、 学校优先推荐学员就业的规定:交齐学杂费者,优先推荐就业;在校表现优秀者,优先推荐就业;成绩突出,有创作设计作品者,优先推荐就业。
2、 乙方毕业前夕,甲方不定期向乙方提供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由甲方安排乙方与用人单位见面,进行面试。
3、 甲方为乙方提供1到3次面试机会,乙方应聘面试后,被用人单位录用,即视推荐成功。
四、 推荐就业要求:
为了让所有专业学员在毕业能被广大用人单位接受并录用。特要求所有学员在校期间达到学校标准,提高学员的就业率,做出了以下要求,望所有学员遵守:
1、 学员在校期间没有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任何处罚记录。如出现无故旷课五节以上者;上课期玩游戏,经老师警告三次后仍不思改进者;或者有其它违反校规校纪经多次警告不思悔改者;不予以推荐就业。
2、 在校期间各专业课程达到学校的考核标准,包括:专业的理论知识,专业的操作技能,自学能力、沟通能力,适应能力及个人修养。如不合格者,不予以推荐就业。
3、 在所学本专业结束后,要考取本专业的相关证书,如认证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提高就业成功率。
4、 学员在校期间要积极出席学校安排的就业指导课,就业指导课旷课者,不予以推荐就业。
5、 随时携带或备份个人的作品的原稿:以备面试急用,如:U盘等。
6、 认真如实填写《课程式跟踪表》的“自我鉴定”栏。
五、 制约及附件:
1、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岗前就业指导及必要专业就业技巧培训。
2、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或用人单位制度被解聘者,均不再予以推荐就业。
3、 若甲方推荐成功而乙方不愿上岗者,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推荐就业。
4、 凡是违反上1、2条款而又需甲方推荐就业者需向甲方缴交300元的重新推荐费。
5、 乙方在结业前半个月认真阅读写《就业推荐表》,按甲方的指导和要求进行面试。
六、 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200 年 月 日 日期: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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